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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意见
(晋发〔2008〕23号)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煤焦产业发展,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了煤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煤焦领域的腐败现象依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制约了煤焦产业的健康发展,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省的《实施办法》以及煤焦产业政策要求,以集中解决煤焦领域暴露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着力遏制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着力规范煤焦领域的监管秩序,着力推进煤焦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努力形成煤焦领域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通过专项斗争,使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执法监管秩序明显改善,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行业风气明显转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推动和促进煤焦产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推进改革发展相结合,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相结合,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相结合,推动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工作内容

  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范围是:全省煤焦领域涉及审批、监管、生产、流通、服务等环节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抓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苗元礼、大典公司以及在专项斗争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法规法纪教育,结合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思想,模范执行党纪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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