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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建材市场监管
  1、建立建筑材料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追溯制度
  落实《北京市建委关于在新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工程中实施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备案的通知》(京建材【2008】372号),2008年1月1日以后办理施工许可的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工程,采购的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砌块、烧结砖(非粘土)、轻质隔墙板、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给排水管材管件、用水器具、建筑扣件、散热器、建筑门窗、电线电缆等15种材料,将产品质量情况与供应单位、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从网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形成这些工程建筑材料的供应商电子档案和质量责任的追溯制度。
  2、推广建筑材料采购示范合同文本
  由市建材办负责,在已经实行了几年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外加剂示范合同文本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推出防水材料、塑料管材管件、门窗、保温材料等4个品种的示范合同文本,由市建委和工商局联合发布实施。
  (四)强化有关部门的建筑材料管理联动机制
  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加强建材产品市场质量信息的资源整合。将工商、质监部门的建筑材料抽查结果、下架信息及时向建设领域有关企事业单位发布;将建设领域建筑材料监督抽查活动实施的行政处罚、集中曝光案件中涉及的建筑材料生产、流通单位情况,建设工程进场材料质量的综合分析情况提供给工商和质监部门,加大对建材供应单位监管力度。
  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对钢管扣件、特种砂浆、建筑钢筋等部分特殊建材产品组织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联合抽检。
  (五)推进建筑材料行业自律
  由有关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向社会承诺提供合格产品与优质服务。组织会员单位与业内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完善生产工艺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技术素质。进行建筑材料生产供应单位的质量诚信评价试点,组织会员单位、用户及社会各界对建筑材料生产供应单位的质量诚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在市建委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布。
  (六)加强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对建设领域加强建筑材料监督管理的成果和对违规建设项目的查处情况,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和媒体曝光。利用有关展会及其它形式,宣传北京市在奥运工程和其他工程中执行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采用环保建材的成果,宣传北京市的绿色建材新产品。
  2、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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