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材[2008]494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监局、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电力监管委等九部委《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8】244号)的要求,市建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北京市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联系人:阎乃斌,市建委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
联系电话:63985274
联系人:于志红,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3958229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
附件:
北京市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
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根据《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三年(2005年-2007年)规划》,国家9部委连续3年组织了建材市场秩序整治的联合行动,各地各部门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稳步进行,建筑材料总体产品质量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北京市建委、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加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建筑材料管理制度建设,在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基础上加大对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保证了奥运场馆建设等重大工程的工程质量。
但是,全国和本市部分建材产品抽检合格率的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解决,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现象仍然存在,建材市场秩序规范工作依然是一项长期任务。
二、工作重点
贯彻落实市建委、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继续完善部门联动、市区(县)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建筑材料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市和区县建委对建筑材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建筑材料采购、检验、使用责任制,同时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材料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加强行业协会在组织行业自律和市场主体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发挥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建材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健康发展,保证首都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