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晋办发〔2008〕8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根基,是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也是党的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强警工程,也是巩固基层政权、筑牢执政根基的奠基工程,是惠及广大群众、维护人民利益的民生工程,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工程。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和省委的实施意见,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公安工作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公安部提出的“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素质要提高、执法要规范、机制要创新”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大幅度提高公安基层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程度,努力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一)基层建设方面。解决“四无”(无房、无汽车、无电话、无电脑)所队问题;落实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并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基层一线民警单警装备水平全部达标;进一步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基层一线警力占总警力85%以上、派出所警力占40%以上的目标。
(二)基础工作方面。一要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当前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特点、面对的新挑战、担负的新任务,大力加强专门力量、专门手段建设,提高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气候。二要做好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基础工作。积极改革公安指挥机制,创新勤务机制,建立健全“打防控一体化”的现代警务机制;深入实施社区警务和农村警务战略,逐步建立与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农村警务机制;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建立健全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不断改善治安状况,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快“金盾工程”建设步伐,尽快建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高度共享的全省公安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台账网上建、案件网上办、信息网上走、绩效网上考的信息化工作格局。三要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工作。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充分运用教育、疏导、调解等办法,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建立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四要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顺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进一步创新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思路、方法、手段、机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入手,进一步改进户籍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五要开展好苦练基本功活动。突出抓好执法为民思想的树立、执法素质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全面开展“法律法规一口清”活动,使基层一线民警基本掌握、熟练运用本职岗位必需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实施“三考”(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工作,使基层一线民警执法素质、执法水平、执法办案质量基本达到岗位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公安教育培训新机制,初步构建起全警大培训、大教育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