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08]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制定的《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一日
关于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农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农业标准化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消费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发挥农业标准化的重要作用,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农业标准化推广和运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实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方针,力争到2012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00项,重点是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在标准研制时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农业标准化覆盖率80%以上;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建立覆盖种植业(菜瓜果经济作物、粮油棉大宗作物)、养殖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用材生态林、苗木花卉)等主要农产品的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
(二)建设一批较高水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力争新建农业标准化国家级示范区3-5个,省级示范区8-10个,市级示范区200个;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带头作用,推动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农业科技园、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广“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农户”的模式,实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全市农业标准化水平。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和产品认证。针对农业投入品污染,强化对农药、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及实施工作,确保消费安全;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认定工作,积极推进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做好相关标志的使用管理;大力引导和鼓励农民开展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农产品生产,培育一批省级以上的名牌农产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水平位于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