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争创品牌。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生产监管、宣传策划,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影响力,加快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认定步伐,以培育名特优产品为重点,建立优质高效安全的农产品品牌体系,扩大市场占有率。
五是推进联结。通过项目带动、示范推广等方式,加快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通过合作进入市场。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行之有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订单农业”,使龙头企业与农民结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构建完善龙头带动基地、基地和合作组织联农户的“紧密联结、利益共赢”运行机制。到2012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500个。
六是发展流通。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以现代物流活跃农产品流通。重点建设和培育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积极培育各类农产品营销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加强流通信息化和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在全市建立布局合理、产销结合、统一有序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到2012年全市培育20家年成交额超5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超10亿元以上10家、50亿元以上2家、100亿元以上2家。
七是开展招商。加强软环境建设,采取更加灵活、优惠的政策,吸引国内外大企业来我市建基地、搞加工。帮助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开展合作,鼓励市外同行业相关企业以参股、控股或买断等方式,联合、兼并、重组市内企业。分期分批组织龙头企业赴国外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贸易洽谈和招商等活动。
八是促进合作。充分发挥我市龙头企业集群发展的优势,搭建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之间开展产业、信息、市场和融资等合作,促进企业优势互补、规模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制定和出台《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整合各类农业投入资金,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外资等进入农业领域,加大对农业产业化主导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投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扶持体系。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市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合肥市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优化担保运作方式,扩大对农业企业的担保贷款。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担保试点工作。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贷款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