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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雅办函〔2008〕153号)


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省建设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审计厅、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发〔2008〕31 号)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根据《四川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部署安排、加强领导(2008年6月)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雅安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国资委和市总工会各派一位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公积金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由市公积金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中心各科负责人和各县管理部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积金中心。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监察局协调、督促落实各参与单位的职责任务,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加强对市公积金中心和各县(区)管理部执行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及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市审计局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市银监局负责对市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受托业务的检查监督,规范受托行为。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未建企业或已建未缴存到公积金中心的企业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市总工会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加强专项治理的宣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支持,并向社会报道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同时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投诉电话:8511188。电子信箱:yaan625000@163.com。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7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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