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减负办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雅办函〔2008〕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负办2008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8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把减负工作与推进工业富民强市结合起来,与改善和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认真清理和完善涉企相关政策。依据国务院减负办制定的全国企业治乱减负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应配套文件,针对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确保治乱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执法行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减轻企业负担的相关制度措施,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年鉴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抓好对垄断行业、垄断部门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确保“三取消、一不准”规定(即:未经财政部门、国家发改委同意而新增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各地出台的地方保护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变相向企业继续收取)的落实。
2、规范对中介机构的收费、服务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民政、编办和监察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解决企业培训过多、检查评比过滥、收费过高甚至乱收费等问题。继续清理部分中介机构挂靠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乱收费的问题。
3、规范各类涉企检查评比达标活动。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认真清理各类涉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控制对企业的各种检查活动,在去年对涉企统计报表清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清理工作。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据而要求企业上报的各类报表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报表尽可能简化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