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开展工商部门收费重点检查。主要检查有无委托协议向企业收取代理费;自立项目收取材料费、年检公告费;超标准收取年检代理费、变更代理费、注册代理费、材料费;超范围对个体从业人员收取会员费;将正常的行政职能变由所属的协会及其他单位办理收取会费或服务费等。
三、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14、平衡发展。加强对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着力解决地区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八进”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巩固价格服务进农户的成果,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企业、进社区,继续探索价格服务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的有效途径。
15、注重实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取得实效的基本标准是: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发布价格信息、完善价格服务网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要动员全系统的力量按照上述标准,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
16、培育特色。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试点、树典型,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价格服务新亮点,发挥互联网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建立以宽带为基础的“价格服务进万家”信息平台,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价格服务新路子。
17、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进万家”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把价格服务活动作为价格工作考核评优和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障“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上半年,“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要全面铺开,下半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照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活动范围和目标要求,逐行业检查落实,巩固成果,消除死角。届时,将邀请省人大、省政协等有关方面,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加强价格举报工作
18、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已建的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国家发改委与我省、市、县四级节点的对接,形成互联互通、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加强价格举报硬件建设,配置必要的调查取证、交通通讯、办公设施等工作装备。
19、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针对举报工作实践中的新问题,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山东省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实施细则》,制定《价格信访登记制度》、《价格举报交办、转办、催办反馈制度》、《举报分析报告制度》。
20、加强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加强价格举报信息汇总分析,由现在的半年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提高分析质量,发现举报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