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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延续非旅客行包快件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延续非旅客行包快件收费标准的批复
(合价服[2008]150号)
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
你司《关于延续非旅客行包快件收费标准的请示》(合客政[2008]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对非旅客行包快件的收费继续执行我局2006年4月17日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合价服[2006]144号)。执行时间至201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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