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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对各级各部门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合法利益的问题。
  1、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行业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
  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某些政府部门利用行业协会进行指定服务,擅自制订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纠正和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其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六)巩固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切实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落实《四川省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规定》、《四川省涉企收费和价格公示办法》,严格涉企检查审核,防止和克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涉企检查、收费、培训开展调研,不断完善省市县和企业监督体系。纠正和查处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为企业治乱减负提供纪律保证。
  2.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各县(区)纠风办督促和配合交通、公安、林业、畜牧等牵头(责任)部门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抓好国务院纠风办等《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6〕9号)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管理,严格收费站点的审批和清理工作,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管理。
  继续巩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治理成果。各县(区)、各部门可根据本地、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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