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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落实有关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公平合理,为解决城镇居民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3.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
  (三)着力解决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
  1.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成果。继续推行“校务公开”、“中小学校长廉洁自律监督卡”和“中小学收费监督卡”,完善和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秋季开学时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的监督检查,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 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学校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建立教育收费层层负责及责任倒查制度。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努力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认真实行院务公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巩固深化公立医疗机构集中上网采购工作,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制订《医药代表行为准则》。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研究探索农村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开展治理生产、经销、使用假冒伪劣医疗器械专项行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推进重点医院巡查制度。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加强对医药、美容等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研究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3.纠正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情况、实施民生工程等改善民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各县(区)纠风办要结合当地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农业水费征收、农民建房、殡葬、畜禽防疫、农网改造和涉农服务性收费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凡是不符合中央和省规定的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一律取消。纠正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超出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违纪违规问题,健全和完善全市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做到关口前移、监管到位、处置有效;纠正和查处农民土地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随意调整承包地、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村土地和非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民承包地等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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