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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雅办发〔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 2008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 2008 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纠建并举,确保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和新的进展,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深化。
  二、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进行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抓好奥运会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管工作。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市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价格监管信息收集、分析和汇总报告工作,及时解决价格监管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1.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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