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综合分析。每周、每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其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重要的社情民意,应以书面形式呈送市政府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八)发布信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办理情况,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工作网络
(一)工作体制。各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是市长公开电话的网络单位。各网络单位的“一把手”是公开电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网络单位的领导应把承办市长公开电话和本级公开电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措施、有工作落实。为便于工作协调,各单位原则上应将公开电话的办理职能设在政府办公室系统。各区市政府办公室应有专门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有首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的单位,应由办公室负责受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其他单位应在办公室设1至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公开电话工作。
(二)主要任务。网络单位承办市政府领导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交办的应由本单位负责处理的问题,参加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及有关活动;设有首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的单位负责受理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工作及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解决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本单位负责处理的问题;负责本单位网上信箱的办理和答复。
(三)工作制度。设有首长公开电话的网络单位,公开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认真受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能的问题应引导来话人直接拨打市长公开电话。不设首长公开电话的网络单位要有专门工作联系电话,并且保证工作日畅通,以便接听处理由市长公开电话转办的事项。
(四)来话办理。承办市长公开电话转办的事项,应在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要求的办理期限内办理完毕,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办理结果,办理结果应符合法律规定,事实清楚,内容详实,表述准确。对不属本单位办理的问题,要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出具相关依据,并附相关原始文件或材料。
(五)来信办理。认真及时地办理本单位网上信箱来信工作。结果发布应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通过青岛政务网在7个工作日内向来信人进行反馈。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来信要及时转交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由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进行办理和答复。
(六)报告工作。各网络单位要实行紧急、特殊情况报告制度,需要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协调和网络单位联动解决的问题,要迅速反应、立即报告;每周五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报送一周市民关注热点情况;要定期总结办理工作的经验,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分析,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