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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卫生系统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组 长:李文学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守清 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商广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温跃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安鲜萍  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马秉权  市卫生局副局长(常务)
      刘振保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丽萍  市卫生局副局长

      袁 琳  市卫生局助理调研员
  成 员: 李书庭 张秀光 胡亚书 李晋保 李玉杰

      甄 平 白 林 杨素梅 魏玉华 周丽军

      晋培文 任文艳 王万金 翟三虎 王凤琴

      王文忠 白雁萍 邱建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书庭任办公室主任,米跃亮、杜一萍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王新、马广军、赵晋利、郝瑞岗组成。

  局领导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活动进行对口联系,定点包扶。李文学局长负责市人民医院;王守清副书记负责市四院、精神病院;商广喜副局长负责市中心医院、市急救中心;温跃春副局长负责市妇幼院、市健教所;安鲜萍纪委书记负责市传染病院、市医技站;马秉权副局长负责市卫生监督所;刘振保副局长负责市二院、市八院;张丽萍副局长负责市中医医院;袁琳助理调研员负责市疾控中心、市血液中心。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要坚持长效管理。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纳入年度卫生工作计划,作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和监督管理。要将此项工作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绿色单位结合起来,做到整体推进、互相促进。各单位要制订出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行为规范等,将其纳入本单位长期建设目标和年度计划中,建立投入机制,强化激励机制,巩固长效机制。

  对卫生系统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实行问责制。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将加强对卫生系统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督查,不定期地组织有针对性的督查。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不重视、没有成立领导机构、没有制订实施方案、没有落实经费,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医疗卫生单位中存在的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进行重点督查,限期整改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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