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培训阶段(2009年5月至2010年7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普及培训的准备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市领导小组将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免费发放《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培训教材由各级政府筹措资金购买,免费提供给参加培训的职工。
(三)收尾总结阶段(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
各地区对普及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总结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专门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为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连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联系电话:82610411、83766878),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从2009年起,市政府将把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项目。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工作、生产、学习培训的关系,确保培训率和考核合格率。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目的和意义,使所有参加培训的职工深刻了解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落实经费,合理支出。
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培训工作,省政府承担《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费用。中央、省、市属生产经营单位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承担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证书及考核费用。各区市县政府要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证书及考核费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大连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慕国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杨 哲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曲朝阳 市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