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20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行政监察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州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
《行政监察法》)及《
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
《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
《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于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
《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
《行政监察法》和
《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方针和依靠法制开展、推进新时期勤政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于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严格依法行政,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今年七月,凉山州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门审议了州人民政府行政监察工作,充分肯定了州人民政府行政监察工作的突出成效,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宝贵意见,其中之一就是加强
《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
《行政监察法》和
《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增强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