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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转发省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地震灾区疾病防控工作措施的紧急通知

绵阳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转发省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地震灾区疾病防控工作措施的紧急通知
(绵指〔2008〕49号)


科技城、各县市区、各园区、科学城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级各部门:

  现将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严格落实地震灾区疾病防控工作措施的紧急通知》(川指〔2008〕5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职责,实行灾区疾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各县市区、各园区、科学城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疾病防控,市级各部门按照创建各大口工作体系落实责任,确保乡镇、村(街道办)责任到人。对疾病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疾病防控队伍和药械。要将疾病防控纳入灾后重建工作统筹考虑,特别要抓好北川、安县、平武、江油等四个重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要根据灾区实际合理调配疾病防控队伍和药械,乡镇、村社(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对卫生防疫队伍的支持力度,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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