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值班制度
八小时工作时间由局办公室负责值守。市局建立值班室,负责八小时以外的值班。值班员由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副科以上人员轮流担任,以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值班室值班遵守如下工作制度。
1、值班员交接班制度。交接时间为每日上午八时,由负责人负责交接班。
2、工作程序制度。值班员接到重大事项通知或报告,要及时报告局长,并按局长的指示进行落实;接到一般事项通知或报告,按照局领导的分工报告、落实;值班员要随时掌握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局长或分管领导。
3、首办负责制度。值班员当班其间接受的工作,要负责处理完毕,不得向下任值班员交接。
4、值班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接受上级通知或指示时,要准确记录,领会意图,掌握实情。对下通知或传达领导指示,要事先加以整理,便于对方接受。
(三)值班员职责
1、接受突发事件报告或通知,按局领导指示及时处理和上报。
2、接受上级的通知、领导批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3、接受上级的社情民意通告和信访举报,按局领导的指示妥善处理,并将落实情况报告上级值班室。
4、指导保安人员,做好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值班要求
1、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对值班人员提出明确要求;
2、值班室值班必须保证八小时工作以外有人值守,不得离人;
3、值班员在接受上级通知或指示时,要准确记录,领会意图,不明确的应请求重复、切实弄清;
4、值班员受理重要和紧急情况,对承办事项时间、地点、人员、发展情况、当前状态、可能发展的趋势或结果以及处理意见等,了解清楚,防止错听错记或一知半解;
5、值班交接时,必须有交接班双方负责人签字,如有待办事项,双方要交接清楚。
二、信息报送与反馈
各县(市)国土局、国土分局要建立完善本单位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制度。
(一)报送内容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在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市内外各新闻媒体或互联网中涉及本系统的敏感问题、负面报道;人民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反映的有关问题;上级部门通报的有关问题等。具体报送以下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