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07年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并国土资字[2008]25号)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2007年的工作实绩和廉政建设状况,总结经验,促进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各县(市)局班子成员。
三、参加测评的人员
本次测评在各分局、各县(市)局全体公务员、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近三年来退下来的干部中进行。
四、考核内容
(一)2007年市局与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及各县(市)局签定的目标责任制;
(二)分局、县(市)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五、考核的方式
(一)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听取各局“一把手”代表班子和个人的述职述廉;班子成员述职述廉。
(二)组织测评和个别谈话;
(三)依据年初签定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通过查阅资料,逐项进行考核;市局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只进行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不进行述职述廉。
六、考核标准及等次
(一)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实际得分为准;
(二)领导班子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三个方面。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三)县(市)局副科以上干部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者要实事求是地对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取得成绩和存在不足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用16K纸)。正职由单位写出评语,副职由正职写出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