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组办公室是突发事件的具体协调部门,具有调度、指挥、协调权,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使各类突发事件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稳控。主要职责如下:
1 、针对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知各县区国土部门负责人到达现场;
2 、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3 、协调相关处室组织力量处置,确保单位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4 、发生突发事件时,提供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
5 、负责向上级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
四、应急措施:
普通信访事项由信访办负责按信访程序接待处理;发现重大国土资源信访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视情况召开领导组会议,由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和各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及时了解上访的原因和上访群众的要求,通知属地政府、相关部门、村、上访人所在居委会的负责人召开协调会,提出处理意见,层层落实责任, 彻底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对违法占地、权属争议、征地纠纷、越层越界等引发的集体上访,由相关业务处室的分管局长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处理;涉及多个处室的,由领导组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及有关县(市)区国土局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归属,规范有序进行处置。做到查办责任明确,处理时限明确,报结程序明确。属于哪一级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起责任,该哪个部门解决的问题,由这个部门认真负责地解决到位。
行政处和公安局保护国土资源机动大队要负责做好稳控工作,切实保障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煽动策划集体上访、聚集滋事的组织者和挑头人员,要及时掌握和固定证据,依法严肃惩处。
(二)、立即将上访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或省国土厅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对上百人的集体上访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三)、通知上访有关县(市)区国土局负责人,根据职责和任务,立即赶赴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认真解决其反映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四)、坚决劝阻因国土资源问题引发的集体赴京、赴省上访,对已进京、进省的集体上访群众,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将他们接回,做好疏导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