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评估
我市要组建工作组积极配合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和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规划专家指导组在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地质地理条件评估和建设项目科学选址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方面的专项评估,为规划编制工作打好基础。
1、灾害范围评估。对我市地震的范围提出评估报告,明确划分标准,区分严重受灾地区和一般灾区,为确定规划范围提供依据。由市地震局会同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提出,邱明君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5日前完成。
2、灾害损失评估。对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生态、工商企业等灾害损失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由市地震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信产局、人民银行绵阳中心支行、绵阳火车站、中央、省在绵有关部门和企业会同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市民政局汇总,邱明君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提出初步评估报告。
境承载能力评价。根据对水土资源、生态重要性、生态系统脆弱性、自然灾害危险性、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水平等的综合评价,确定可承载的人口总规模,提出适宜人口居住和城市居民点建设的范围,重点是北川、平武、安县、江油。由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牵头(市建设局负责联络工作),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参加,蔡振红、李亚莲、邱明君副市长负责,2008年6月15日前提交初步报告和相关图件。
(二)规划编制
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总体实施方案包括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实施方案、市场服务体系规划实施方案、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修复规划实施方案、灾后重建用地规划实施方案。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为:
1、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提出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加,林新副市长负责,2008年7月15日前完成。
2、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方案。按照城镇化与工业化结合的原则,提出城镇布局、人口和用地规模、公用设施建设方案等。由市建设局会同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编制,李亚莲副市长负责,2008年7月1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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