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府发[2008]14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绵阳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请抓紧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绵阳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组织各方面力量,尽快完成灾后重建规划编制任务的要求,以及省上关于市州主要作好规划实施方案的具体意见,为有力有序有效地组织各方面力量完成灾后重建规划实施方案,特制定《绵阳市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编制规划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责任主体和时间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绵阳市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统筹兼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与保护弘扬中华民族和灾区的人文精神相结合。
灾后重建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的编制要坚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尊重自然、区分缓急、突出重点,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的原则。在深入论证、科学规划的同时,尽可能加快工作进度;在重建生活家园的同时,注重精神家园的建设;在重建生产设施的同时,注重制度建设;在抓好近期重建的同时,注重中长期发展提高,促进灾区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实施工作方案编制范围主要是我市北川、平武、安县、江油等严重受灾地区,具体范围在灾害评估的基础上确定。
规划实施期分为近三年(2008-2010年)和后五年(2011-2015年)。近三年以恢复重建为主,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后五年以发展提高为主,要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要求,体现战略性,重中之重是近三年恢复重建期。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工作任务包括专项评估、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