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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


  (六)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确保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整合任务。

  三、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清查处理阶段(2008年3月1日至4月22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逐矿区、矿山、矿权进行登记造册。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县(市、区)要对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一登记填表,并于3月30日前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办公室上报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措施),4月23日前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

  (二)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23日至5月31日)。4月23日至4月30日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组,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回头看”行动和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凡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应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关闭、假借整合名义保留应予关闭的矿山、应缴纳费用无正当理由未足额缴纳等情况之一的县(市、区),不能通过检查验收,并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市、区)矿业权的审批。

  20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巩固工作成果,做好迎接省政府、国务院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各项清查检查工作

  1、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1)各县(市、区)政府领导要亲自组织,对本辖区范围非法采矿进行全面的清查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发现无证开采行为的,现场按标准取缔。(2)有关部门要做好动态巡查工作,建立巡查检查责任制,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位。(3)要严惩私开矿主,进一步理顺联合办案机制,不能以关代罚、以罚代刑。(4)要严格取缔私开坑口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六条标准”对私开坑口进行炸毁封堵。(5)要落实举报查处制度,加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立即到现场严密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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