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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合肥至马鞍山客运线路票价的批复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合肥至马鞍山客运线路票价的批复
(合价服[2008]252号)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合肥-马鞍山班车客运票价调整的请示》文收悉。鉴于合肥至马鞍山班线新增大型高三级车辆,进行公路客运经营,为适应公路旅客运输的要求,促进我市客运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皖价服[2001]49号)和《关于疏导油价调整对公路客运影响的通知》(皖价服[2006]1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合肥至马鞍山(大型高三级)客运线路票价批复如下:

  一、合肥至马鞍山的客运线路票价为每人次73元。原核定的中型高一级客运票价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且各种车型由旅客自由选择,不得强制。

  二、你公司在客运票价执行前,要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并要在营运车辆内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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