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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四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市区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市区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进入再生资源市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区、市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区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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