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文物局、市城管办、市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双龙风景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电业局、市人防办
23、促进发展平台建设。抓好市区“三纵三横”等骨干路网建设,积极解决一环、二环线的路网畅通问题,做好东市街南延、宾虹路东延工程前期工作,为沿线开发创造条件。抓好新开发区块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设施配套,促进要素集聚。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贸易粮食局
24、加快金义主轴建设。继续抓好金义城际快速通道、虹戴公路建设,构建具有同城效应的区域内部交通体系。扎实推进金华开发区、金西开发区、金东开发区、义乌开发区、义乌工业园区建设,构建竞争有序、错位发展的产业集群。按照“工业重镇、物流枢纽、节点城市”的定位,规划和发展金东开发区,积极打造现代化工贸新城。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婺城区、金东区、义乌市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贸易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
25、加快基础设施联建共享。推进城市群交通网络建设,力争完成诸永高速公路金华段(双峰隧道以北段)建设,开工建设东永高速公路,积极争取启动甬金铁路、临金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继续抓好浦义、怀万公路等干线公路建设,扎实推进金华至武义公路(金东段)建设。加快电网建设步伐,全年完成电网建设投资12.52亿元,开工建设500千伏兰溪变电所,形成适度超前的目标网架。统筹水资源等战略资源调配,加快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进一步抓好九峰水库工程实施,做好好溪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续建、新建一批重点水源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金华电业局
配合单位: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磐安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
26、推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充分调动各组团城市的发展积极性,着力推进金义产业带、义东浦磐产业带、金兰产业带、永武东产业带开发,提高产业支撑水平。各县(市、区)都要立足自身优势,打造特色经济,深化区域协作,实现县域经济协调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五、建设生态文明,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27、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强制性能效标准和环保标准,坚决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全面禁止新上高污染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开展十大节能工程,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加强能源统计,督促指导企业按照节能规划和节能责任书组织生产。推进重污染项目的改造、转产、搬迁和关闭,提高污染减排的效果。整体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全年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77%,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抓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金华江流域县市交界断面考核,巩固原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摘帽”成果。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争取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座。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飞行(在线)监测达标率80%以上。加大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完成312个规模养殖场治理。健全环境监管网络,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问题。建立完善节能减排应急预案,确保约束性指标完成。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安全监管局、金华电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8、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建立健全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的差别化区域开发政策。贯彻实施《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划》,积极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完善和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制度,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和沙金兰生态功能区建设。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结合实施全省生态创建“十百千模范工程”,积极创建各类生态示范工程,争取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开展金华开发区等4个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培育省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10个、市级20个。广泛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30家以上,争创省绿色企业3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