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大力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积极实施强镇扩权政策,加快中心镇职能转换和机构调整,加强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拓展中心镇发展空间,努力做大做强一批省、市级重点中心镇。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农办)、市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地税)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
17、提升农民技能水平。深入推进“5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和“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开展农民“双证制”教育培训和预备劳动力技能培训,全市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0万人,其中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万人,培训后资格证书获证率达到70%以上,获得资格等级证书的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0%以上。依托义乌小商品市场,鼓励更多农民参与来料加工,扶持经纪人创办工业企业,发挥创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共同富裕。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农家乐从业人员、年接待旅游人数、年营业收入均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农办)、市劳动保障局、市经委、市妇联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协作办、团市委
18、提升扶贫开发水平。继续抓好结对扶贫和“千企联千村”工作,完善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扶持政策,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条件,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和生态经济,提高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积极推进下山脱贫,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山远山农户下山搬迁,全年完成下山脱贫1000户、3500人。认真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和残疾人万户扶贫攻坚计划,推行“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帮扶成果。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扶贫办)、市协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残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四、加快城市聚合,全力打造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
19、完善城市群规划体系。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年内完成浙中城市群规划编制。明确浙中城市群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按照“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树、资源共享、生态共保、优势共创”原则,统筹研究人口、产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和资源要素配置、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浙中城市群国土空间综合评价和重点开发区域报告,形成城市群规划管理实施的政策体系。支持人大开展浙中城市群规划立法调研,作出加快浙中城市群建设决议。根据金衢丽地区产业带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城市群生产力布局,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人力资源开发优先、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发挥浙中城市群在金衢丽地区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使之成为我省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人大办、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设局、市人事局,各县(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浙中城市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抓好重大功能性设施建设。围绕“宜居、宜业、宜商、宜学、宜游”要求,抓好一批重大功能性设施建设,建成市博物馆并实施陈展工程,开工建设市文化中心、中国婺剧院、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城市标志性基础设施工程,做好市体育中心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地税)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
21、改善民生基础设施。继续抓好小型公共文体设施进社区活动。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公共卫生中心、洪源小区经济适用房建设。落实公交优先举措,发挥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改造力度,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供水一体化,提高城市公用设施共享水平。加快市药检所动物实验中心(一期)工程建设,争取年底前结顶。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残联、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
22、提高城市发展品位。开展城西片控制性详规编制,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做好五百滩、金华山游乐园区块配套工程前期工作。坚持高品位规划、高水平开发,扎实推进五百滩地块改造,建设好金华的“城市客厅”。 加强城市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推动重心下移,探索数字化城管,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小区物业管理。抓好城市道路、桥梁和路灯改造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