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领导新农村建设联系村的通知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领导新农村建设联系村的通知
(市委办〔2008〕49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领导新农村建设联系村作相应调整(联系时间为两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徐止平同志联系金东区澧浦镇里郑村;
  陈昆忠同志联系婺城区罗埠镇陈家村;
  阎寿根同志联系婺城区塔石乡岱上村;
  陈章凤同志联系武义县坦洪乡上陶村;
  黄锦朝同志联系金东区孝顺镇方村;
  俞流传同志联系婺城区洋埠镇五一村;
  蒋永志同志联系婺城区莘畈乡学岭头村;
  陶诚华同志联系婺城区岭上乡高塘村;
  孙茂蔚同志联系婺城区汤溪镇岩下村;
  劳红武同志联系金东区孝顺镇前后俞村;
  蔡国春同志联系婺城区塔石乡余仓村;
  毛善恩同志联系婺城区箬阳乡大应村;
  杨守春同志联系金东区源东乡山下施村;
  严高文同志联系婺城区罗店镇罗大门村;
  程子林同志联系金东区曹宅镇姜山村;
  钱世茂同志联系婺城区白龙桥镇东周村;
  陈三富同志联系金东区赤松镇下钱村;
  丁国玉同志联系婺城区罗埠镇下章村;
  林一心同志联系婺城区蒋堂镇莲塘村;
  金中梁同志联系婺城区雅畈镇和安村;
  朱福林同志联系婺城区雅畈镇汪家村;
  蔡 健同志联系金东区澧浦镇浣沙塘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