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对社区志愿者组织工作人员的培训,待民政部培训后,全市将组织社区志愿服务管理者和注册工作者进行统一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社区志愿者注册证号编制规则,熟练操作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熟练掌握志愿服务政策、知识和技能等内容,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组织在动员社区居民开展志愿服务、反映志愿者诉求等方面的作用,确保注册工作质量。
各县(市、区)在抓好社区志愿者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志愿者培训工作,坚持培训工作的经常化、项目化,把社区志愿者初次培训、阶段性培训和临时性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社区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5、加大经费投入,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持续、深入发展。
要多渠道筹集社区志愿服务资金,主动协调财政部门,解决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及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所需要的经费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彩票公益金中划拨出一部分专门经费,用于社区志愿服务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志愿者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提供经费、场地、设施、技术、人力等方面的支持。积极探索通过设立社区志愿发展基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等有效途径,推动社区志愿服务的持续、深入发展。
6、广泛宣传,表彰典型,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文化宣传设施,广泛宣传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动员广大居民群众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
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中贡献突出的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及相关单位,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奖励,让志愿服务精神发扬光大。
四、组织机构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作为当前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方面,摆在突出位置,积极稳妥推进。要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将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把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作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各县(市、区)要制定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设发展规划,将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工作用房纳入本地区社区组织工作用房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要进一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加大驻社区和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向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开放程度,形成各部门、各单位携手共进的发展局面。
全市“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启动仪式拟定在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的街办举行。各县(市、区)要在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街办举行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