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为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滨州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涉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改革。人事(编制)部门要做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财政部门要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做好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经费保障和农技人员工资、补贴待遇的落实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养老、失业、医疗保障金的收缴和发放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改革工作负总责。要积极学习借鉴外地改革的成功经验,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全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阶段(2008年8月30日前)。各县(区)制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并于8月3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2.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底前)。各县(区)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完成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2008年10月20日前)。各县(区)完成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滨州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滨州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尚龙江(副市长)
副组长:李殿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油区办主任)
徐玉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张炳宣(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高玉华(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培俊(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