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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强监测,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控制扬尘污染、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等各项措施,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检测、大气污染防治产品、工程设计和施工、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要制定具体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项目资金,确保整治工程按期实施、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严格依法行政,为整治工作提供保障。
  4.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市政府将连续3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加大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制定出台促进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扶持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天然气公交车改造等项目,鼓励企业就节能减排技术申请省级和市级科技创新项目。对大中型电厂、热电厂锅炉改造及脱硫等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的支持。大力发展高科技环保产业,开发和引进控制大气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建设和完善环境污染监测和评估系统。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

  附件:
  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 别

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期限

责任部门

1

电力企业废气污染物减排

(1)督促重点热电企业严格执行市政府下达的用煤限额;(2)3年内彻底关停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3)民丰集团自备热电厂全部锅炉改造为循环流化床锅炉。

2008~2010年 

市经贸委、嘉兴电力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2

非电行业燃煤锅炉淘汰工程

(1)对市区及南湖、秀洲两区大型企业热电联产项目,要求以循环流化床锅炉替代链条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推广使用天然气、轻质燃油等清洁燃料,3年内分期全部淘汰市区内燃煤锅炉、炉灶,将市区建成“无烟区”。

2008~2010年

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

3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1)出台和落实控制城市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管理规定;(2)在建筑施工单位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将污染控制工作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尝试性开展“绿色工地”创建活动。

2008~2010年

市建委

4

道路运输、道路清洁扬尘污染控制

(1)出台相关规定,对于运输建筑材料、煤炭、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2)提高道路机械清扫率,全面推广湿式清扫。

2008~2010年

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

城市绿化

(1)开展《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2)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以吸收、吸附污染物能力较强的树木替代原有草坪,绿化植物以常绿树种为主、落叶树种为辅;(3)提高城市绿化率,3年内城市绿化率提高3%。

2008~2010年

市建委、市农业经济局

序号

类 别

主要工作内容

完成期限

责任部门

6

秸杆焚烧污染控制

研究推广在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项目,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逐步解决秸杆焚烧污染问题。

2008~2010年

市农业经济局

7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制订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行动计划,加快交通枢纽、停车场、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努力延长运营时间,增加班次密度,形成发达的公交运行网络,保证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

2008~2010年

市交通局

8

出租车、公交车推广应用清洁能源

在出租、公交车辆中逐步推广应用清洁能源,逐步淘汰柴油类车辆。

2008年

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公安局

9

机动车减排

(1)对进入市区的机动车辆实施总量控制;(2)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区实施“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3)加强机动车用油质量监督管理。

2008~2010年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环保局

10

全市联动计划

各县(市、区)实行联动,同步出台和实施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方案,全市统一行动,使整个嘉兴市区域大气环境本底值有所下降。

2008~2010年

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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