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探索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技术,消除秸杆焚烧污染。目前,我市尚无具一定规模的秸杆综合利用项目,近郊农村作物秸杆随意焚烧给市区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对此,我市应利用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立作物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技术项目,努力开拓秸秆利用的新途径,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应的秸杆“禁烧”措施,基本解决秸杆焚烧污染问题。(市农业经济局牵头负责)
6.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交发展规划,加快公交场(站)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经营主体,扩大公交覆盖范围,提高公交线网运行效率,改善公交服务质量,确保公交在市民日常出行中的分担水平提高到20%以上。
对中心城区的出租、公交车辆进行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燃料改造试点,加紧实施市区天然气车辆加气点规划布局,逐步淘汰以柴油为燃料的公交车辆。(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建委负责)
7.加强机动车管理,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环境容量,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机动车实施总量控制。加强对机动车尾气的检测,建立环保合格车辆标志管理制度,禁止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在市区行驶。
加强机动车用油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对市区各大型加油站的油品质量抽查,对销售不符合车用无铅汽油国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负责)
8.鉴于大气污染物受气象因素影响,流动性较强,尤其是排放口较高的热电企业,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扩散影响范围较大,全市必须统一步骤,联动整治,才能使整个区域大气环境本底值抬高趋势得到控制。各地应出台相应的大气污染整治方案,对各自辖区内的环境现状进行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并将整治工作列入“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确保辖区内大气质量有明显改善。[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
四、各阶段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至2008年底)。
市区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在2007年生产规模基础上停用1台60T/h锅炉,年用煤量同比下降30%;民丰集团自备热电厂完成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
市区在用的73台燃煤锅炉中,涉及三产行业的25台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淘汰市区内全部燃煤炉灶。
Ⅱ级以上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达到10%。
市区绿化覆盖率在2007年41.6%的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