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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8〕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九日

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嘉兴,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切实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责任书要求,从2008年起开展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各有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生态市建设、节能减排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等工作重点,扎实推进,重点突破,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努力提高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嘉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根据《嘉兴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规划》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分析,市区空气中PM10污染相对较重,近两年的年均值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SO2、NO2的浓度也未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结合近年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功能区规划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逐步改善”的原则,市区大气污染控制三年整治行动目标如下:
  1.至2008年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止,并有初步改善,PM10日均值超标率在2007年15.5%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力争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良级天数达到310天以上。
  2.至2009年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项污染物指标年均值基本达到城市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级标准,PM10日均值超标率在2007年15.5%的基础上下降8个百分点,力争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良级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3.至2010年底,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PM10日均值超标率在2007年15.5%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各项污染物指标年均值全面得到控制改善,力争市区环境空气指数优良级天数达到330天以上、优级天数达到5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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