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乐清市。
乐清市社会发展水平居全市各县(市、区)第4位,社会发展速度从上年全市第4位降至第7位。
乐清市有相对领先领域1个,为科技与教育领域,居全市首位,该领域内所有指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和“每万人口专利授权量”更是高出全市平均水平的41.6%和62.9%;相对落后领域和发展速度相对领先领域没有,水平排名较为靠后的是公共安全领域,居全市第8位,发展速度相对落后领域是卫生与文化、公共安全领域。与2006年相比,领域间位次变动不大,仅在1位之间变动。
乐清市有10个相对领先指标,其中4个居全市首位(包括“每万人口人才资源数”、“废水排放强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有3个相对落后指标,其中1个居全市末位,是“每万人口拥有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床位”,仅8.60张,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8.7%。与2006年相比,相对领先指标数与上年持平,首位指标数减少2个;相对落后指标数减少2个,末位指标数减少3个。指标变动较大的是“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从上年全市末位升至第2位,“SO2削减率”从第10位升至第2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从第3位降至第8位。
(六)洞头县。
洞头县社会发展水平居全市各县(市、区)第6位,社会发展速度从上年全市第10位上升至第5位。
洞头县有相对领先领域1个,为公共安全领域,居全市首位(其中“火灾事故损失额占GDP的比例”和“每万人立案数”在全市保持着较低的水平,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9.20%和13.92%);没有相对落后领域,比较靠后的领域为人口与就业、生活质量领域,居全市第9位,其中人口与就业领域由于“城镇登记失业率”较高,超出全市平均水平的57.56%,“每万人口人才资源”发展滞后,仅293.1人,是全市平均水平的57.62%,从上年第7位退至第9位,成为洞头县位次变化较大的领域。发展速度相对领先的领域为科技与教育领域,发展速度相对落后的领域为人口与就业领域、经济发展领域。
洞头县有8个相对领先指标,其中5个居全市首位(包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火灾事故损失额占GDP的比例”、“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青少年刑事案犯占刑事案犯比重”);有9个相对落后指标,其中1个居全市末位,为“农村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仅46.4%。与2006年相比,相对领先指标数减少2个,首位指标数与上年持平;相对落后指标数比上年增加2个,末位指标数减少3个。水平位次变动较大的指标有“万元GDP能耗综合降低率”从上年全市首位降至第6位,“农村居民人均娱乐、教育、文化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从上年首位退至第8位,“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上年的第8位上升至第3位。
(七)永嘉县。
永嘉县社会发展水平居全市各县(市、区)第8位,社会发展速度从上年全市首位退至第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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