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养老院的建设是我市居家养老工作的进一步深化,虚拟养老院被形象地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老年人不必离开子女、也不必离家搬至养老院,而是根据自身需要在家通过电话“点单”,就能够享受到上门提供的养老服务。
四、工作原则
推行我市社区虚拟养老院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及低保家庭中的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
(五)坚持老人自愿申请的原则。
五、服务对象及补贴方式
社区虚拟养老院的服务对象为我市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根据实际情况,将老年人划分为三个层次,即A、B、C类:低保户家庭老人、困难家庭老人为A类,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为 B类,60岁以上、有能力且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为C类。社区虚拟养老院为此三类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的养老服务。
在试点工作期间,由政府对A、B类老人的养老服务费用进行补贴, C类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体验政府为其补贴的亲情养老服务后,可自主选择有偿服务。
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阶段(2008年4月17日-4月30日)。由城区社区管理局牵头组织、试点社区具体实施对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通过调查问卷形式对服务需求进行分类、汇总,并上报市社区管理部门。
(二)筹建阶段(2008年5月1日-6月30日)。
1、制作宣传海报,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力度,广泛宣传虚拟养老院的建设工作。
2、进行虚拟养老院为老服务合作商的招募工作,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结束后,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签订相关协议。
3、积极鼓励社区老年人接受虚拟养老服务,与愿意接受虚拟养老服务的老年人签订相关协议,并将其资料录入“8181890”养老服务系统。
4、对试点社区虚拟养老院设施进行添置更新,及时划拨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补贴等费用。
5、做好虚拟养老院工作人员及服务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
6、太原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承担此项工作的网络系统安装、调试及运行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