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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民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太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太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
(并民〔2008〕39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8年太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内容》要求,为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促进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提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2008年太原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创新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创新内容,为太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创建工作的落实,成立局创建活动领导组:
  组 长:任德胜
  副组长:全体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机关各处室及局直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胡润林
  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会、纪检、监察室以及六中心负责人
  三、目标任务:
  (1)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分管局领导主抓;武双林、李爱忠具体落实;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救助管理站
  (2)做好孤寡老人的救助和监护工作。分管局领导主抓;武双林、张宏伟、李爱忠、耿开文等具体落实;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处、救灾救济处、救助管理站、福利院
  (3)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2(起/万户)分管局领导主抓;吕捍军具体落实;责任单位:老年管理中心
  (4)制定民主建设与管理规划,促进基层民主发展。分管局领导主抓;王文刚、班兵等具体落实;责任单位:基政处、社区处
  (5)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直选社区选民参选率≥80%。分管局领导主抓;班兵具体落实;责任单位:社区处
  (6)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分管局领导主抓;班兵具体落实;责任单位:社区处
  (7)整合社区资源,发挥党(团)员的带头作用。分管局领导主抓;班兵具体落实;责任单位:社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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