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投资核准和备案制度,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市发改委牵头)
20.创新城市经营体制。拓展投融资渠道,创新经营体制,集中力量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和特色城市。(市城建办牵头)
21.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制度体系。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制度。(市建设局牵头)
六、围绕发挥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功能,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2.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加快物流企业组织形式的创新,以产权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企业集团。(市交通局牵头)
23.发展各类中介机构。加快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组织健康发展,鼓励和支持保险、市场策划、广告等非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组织的快速发展,积极引导文化、体育、商务等经纪人中介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基本形成种类全、运作规范、与国际接轨的中介服务体系。具有垄断性的中介组织,要对所属机构进行改制脱钩,将原有一分为二,至少成立二家以上独立的中介服务机构,有效遏制行业垄断。(市工商局牵头)
24.尽快建设功能齐全,适应市场要求的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整合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努力实现城乡劳动者公平就业,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5.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监测点报告、市场巡查、评估分析、舆情搜集等价格异动警情发现机制。推进资源型生产要素价格改革,调整排污费征收方式,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商业欺诈、打击传销、非法职业中介等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平等竞争、诚实守信、文明法治的市场环境。加快建设全社会信用体系。(市物价局、工商局牵头)
七、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就业、收入分配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6.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统筹发展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实施“助保工程”,逐步解决困难群体断保问题。针对不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探索研究建立适应其特点及承受能力的社会保险制度及办法,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按照政府财力能承受、被征地农民能接受、并随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实施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