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定评价对象。财政部门根据支出管理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确定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3.组建专业评审组。财政部门可根据评价工作需要,从专业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负责设定绩效评价指标、审定评价报告,以及提供有关绩效评价的理论、方法、操作技术等方面建议。
(二)组织评价
1.确定评价方法和标准。根据评价项目的情况和特点,确定项目评价的指标体系,选定绩效评价的方法,拟定评价工作方案。
2.进行投资评估。由专业机构对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项目必要性、有效性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
3.专家分析。根据项目的特点,从专家库中选取部分专家对部门申报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和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全面分析,着重就报告的准确性以及项目的可行性、效益性等相关指标进行打分,形成专家意见。
4.财政审核。根据专业机构的书面报告和专家意见,结合财政部门所掌握的信息和财力可能,着重就项目的可行性、可靠性和绩效程度以及项目预算安排金额和安排年度等进行综合审核,形成财政审核意见。
(三)项目执行
绩效考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管理责任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完成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以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阶段性跟踪、评价,形成阶段性报告单和年度书面报告,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
(四)项目后评价
年度结束或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对项目绩效,尤其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对一些重点项目或单位进行抽查、重点评价,结合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对项目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全面评价,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形成全面评价报告。
八、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良好的项目在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对绩效差劣的项目下一预算年度不再安排资金。
九、组织管理财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财政、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市财政局作为市级财政预算分配的主体,负责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是财政支出绩效评绩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制定项目绩效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主管全市信息化工作的市信息产业局和购置大型专业设备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支出项目单位在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分别负责信息化项目、购置大型专业设备项目和本项目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推行部门绩效预算管理后,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办法不变,仍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