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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豫建建[2008]108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扩权县建委(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在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中要注重简化程序,把握实质,突出重点,解决问题。要从消除质量通病、减少质量问题,降低用户投诉,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出发,完善分户验收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对分户验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重点实施质量预控,改进施工工艺,强化主体责任等方面加强工作,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二)应高度认识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新颁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落实,积极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工作。加强节能材料检测,确保建筑材料质量,明确建筑节能专项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节能工程施工监管环节质量控制重点,完善节能工程检测与能效评估,强化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加强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能力。积极推广绿色施工,降低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建筑节能工作格局。

  (三)针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对本地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检查工作,做好迎接建设部下半年对我省的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

  (四)进一步作好村镇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各地要组织开展村镇建筑抗震防灾、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研究,编制简便易行的标准设计图集、施工技术方法及建筑知识常识手册等,通过宣传、培训和开展技术服务下乡活动,提高农民对建筑抗震防灾、建筑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搞好村镇建设示范工程,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建房方案,引导农民按着新时期村镇发展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要求,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房屋质量安全和改善住房功能上来,体现地域特色,切实保护农村自然风貌。对限额以上工程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切实将村镇建设工程分类别、有步骤地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特别是要加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建设工程执法力度,有效避免建设、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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