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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清徐县景源热电有限公司2×25MW焦炉煤气发电项目”的通知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清徐县景源热电有限公司2×25MW焦炉煤气发电项目”的通知
(并发改能源字[2008]13号)


清徐县发展和改革局:
  接省发展和改革委晋发改能源发[2007]1164号文,省对清徐县景源热电有限公司2×25MW焦炉煤气发电项目予以核准。该项目总投资30356万元,其中:企业自筹9086万元,申请银行贷款21270万元。
  望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
  附: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清徐县景源热电有限公司2×25MW焦炉煤气发电项目(晋发改能源发[2007]1164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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