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聊城市学校校舍安全集中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8〕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制定的《聊城市学校校舍安全集中排查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聊城市学校校舍安全集中排查整治方案
(市教育局 2008年6月17日)
为确保师生安全,严防校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舍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与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聊城市辖区内所有高等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等校舍。
三、排查内容
排查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校舍基本情况;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危房及改造规划情况;学校防汛、防火、防震等措施建立健全情况;校舍建设是否符合抗震标准;电气安装、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情况;锅炉、燃气、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应急预案的建立、演练情况;学校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0日-30日)
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各辖区排查整治方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聊城市中小学校舍普查信息系统”业务培训。
(二)排查阶段(7月份)
由各学校按照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排查校舍地震安全隐患的通知》和《山东省中小学校舍查勘鉴定暂行规定》(鲁教财字〔1999〕83号)进行自查,逐项填写“聊城市学校校舍安全集中排查信息统计表”,并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集中录入《山东省聊城市中小学校舍普查信息系统》。
各单位自查后,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任何盲点、死角,尤其要对建设年代较早、无设计图纸、无监理监督、无质检验收的楼房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