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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陕政发〔2008〕3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建设西部强省的宏伟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我省从1990年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目前已覆盖到11个市(区)、76个县(市、区)和2个国营农场,累计完成财政投资80多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400万亩,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700多个。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科技装备水平,为确保全省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农业农村形势持续向好,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但是,由于我省农业基础比较薄弱,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需形势不容乐观,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还比较大,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农业综合开发要充分发挥项目覆盖面大、投资集中稳定、措施综合配套等独特优势,进一步改善农业装备条件,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努力开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统领,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两大目标,坚持与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集中投入、分类指导、板块开发、综合治理的思路,切实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着力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强省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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