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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锡政发〔2008〕21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自2003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连续5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了地方环境质量,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决定授予江阴市环保局等25个单位“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陈明波等79名同志“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部门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为我市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
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江阴市环保局

  江阴市水利局

  江阴市环境监察大队

  宜兴市经贸局

  宜兴市环保局

  宜兴市环境监察局

  锡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锡山区环保局

  锡山区经贸局

  无锡(藕塘)职教园区管委会

  惠山区环保局

  无锡市惠山工商行政管理局

  滨湖区环保局

  滨湖区滨湖街道办事处

  崇安区环保局

  崇安区监察局

  南长区扬名高新技术产业园

  南长区环保局

  北塘区环保局

  北塘区山北街道

  新区环境监察大队

  新区经济发展局

  无锡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

  无锡市环境监察支队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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