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8]17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举世瞩目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奥运会火炬将于6月中旬在我市传递。为确保奥运期间和火炬传递期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为顺利举办北京奥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市政府决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权益为核心,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为着力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解决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特别要对奥运火炬途经的区县和重点旅游景区加强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消除监管死角。通过整治,全面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确保奥运期间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三、时间安排此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5月23-31日)。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本地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6月1日-8月7日)。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第三阶段为应急准备阶段(2008年8月8日-9月17日)。在此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事故苗头,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