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负责办理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与管理方面的文会事。
(十)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政府应急办内设处及职责
市政府应急办内设4个处,即政务值班处、应急处置处、应急救灾处、应急动员处。内设处主要职责如下:
(一)政务值班处
负责联系办理市政府政务值班、市长公开电话、市长电子信箱工作;负责联系办理110社会联动、政务值班、信息汇总、应急值守方面的文会事;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政务值班和应急管理重大活动;负责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接警系统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政务值班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起草、审核、报送、分送工作;负责全市政府应急值守、政务值班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全市应急体系建设中信息与指挥系统、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应急平台、移动应急设备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通过市政府应急平台发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和有关信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急处置处
负责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三大类事件)预警信息收集、研判和综合汇总、报送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重大、特别重大三大类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三大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对三大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办理三大类事件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方面的文会事;负责联系办理重庆警备区、驻渝部队、武警部队参与三大类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三大类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制订三大类事件应急资金和物资安排建议方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应急体系建设中三大类事件的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预案演练、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救灾处
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收集、研判和综合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指导全市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联系市政府领导对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办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方面的文会事;负责联系办理重庆警备区、驻渝部队、武警部队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协调办理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制订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其他救灾资金和物资安排建议方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应急体系建设中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系统、应急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恢复重建能力、预案演练、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动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