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一圈两翼”对口帮扶计划任务的通知
(渝办发[2008]20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一圈两翼”对口帮扶工作,促进“一圈两翼”协调发展,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一圈两翼”对口帮扶机制的意见》(渝府发[2007]10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一圈两翼”对口帮扶计划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抓好2008年“一圈两翼”对口帮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结对区县(自治县)要进一步提高对“一圈两翼”对口帮扶工作的认识,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对口帮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把对口帮扶工作作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分解帮扶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做到领导有力、目标明确、责任到位。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主要领导定期互访、联席会议、部门对口衔接、集团对口帮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和协商解决对口帮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目标责任
各结对区县(自治县)要突出产业联动、融资支持、人才交流、社会事业援助等帮扶重点,集中帮扶力量,千方百计确保任务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对照年度计划任务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对口帮扶工作,做到定量任务全面落实、定性任务取得重大进展。要紧紧围绕加快“两翼”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核心,以产业联动促进双赢为重点,积极探索“一圈两翼”对口帮扶的新机制、新举措、新办法,不断增强帮扶实效。
三、强化检查指导,不断总结提高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和帮助结对区县(自治县)开展对口帮扶工作,推进年度计划任务实施,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支持。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年度对口帮扶计划任务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评估工作。各结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2008年对口帮扶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并于2009年1月5日前将总结报市政府督查室,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教委、市卫生局、市科委;要及早协商研究下一年度对口帮扶计划,并于2009年1月5日前将2009年帮扶计划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