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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三)提高建设标准,确保生产安全。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和高效率,加快蔬菜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不断夯实生产基础,增强抵御灾害的能力,实现旱涝保收,确保蔬菜总量安全。大力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严格执行蔬菜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全面推广蔬菜生产无害化、标准化技术,实现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全过程标准化。建立完善市、县、乡蔬菜生产基地和流通的三级检测监控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蔬菜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设施材料等投入品监管,强化生产、加工、销售等多种环节的过程监控、产品检测。积极开展无公害蔬菜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保证无公害产品畅通入市,确保产品安全。到2012年,蔬菜基地中标准化菜园比例,市级基地达到40%,区县级基地达到30%;全市蔬菜无公害生产技术普及率超过90%;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的市级核心基地比例达90%以上,区县级核心基地比例在80%以上,市、区县两级核心基地的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产品的认证数量在2007年基数上增加1倍;新增绿色、有机蔬菜产品20个,新增使用地理标识2个。涪陵榨菜、潼南蔬菜、武隆高山菜、石柱辣椒等品牌更加响亮,市场占有量明显提升。
  (四)促进产品流通,保障市场供应。优化销售环境,通畅运输渠道。加强市场管理,规范盘溪市场等蔬菜批发市场的交易秩序,实现有序、高效经营。面向西部地区及全国,在主城区规划建设标准化、现代化的大型蔬菜交易市场,使其在西南地区大型蔬菜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健全完善大、中、小城市的蔬菜交易市场,完善核心蔬菜基地的交易场地。建立稳定的市、区县(自治县)两级蔬菜基地产品销售网络,创新蔬菜基地、生产加工企业与蔬菜交易市场及经销商的对接方式,增进广泛、紧密的产销合作关系,支持市、区县(自治县)两级蔬菜基地在蔬菜交易市场、大型超市设置直销点或委托销售点,确保实现无障碍经营。设立多种交易平台,发展现代物流,扩大连锁经营、直供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通过举办或组织参加蔬菜采购会、推介会、博览会等形式促进产品流通。加强对外交往,立足重庆,面向西南和全国,加快拓展市场,把重庆蔬菜市场融入全国蔬菜市场的采购链和供应链,并依据市场需求变化,及时“外菜内引”和“内菜外输”,保障和平衡市场供应,做大做强蔬菜产业。
  (五)防范市场风险,巩固产业效益。加强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完善蔬菜产销预警系统,以需求信息引导生产和加工,避免生产大起大落,切实保障生产者利益。提高产品转化和输出能力,广泛采用鲜销、加工、储藏、保鲜、出口等多层次的组合销售模式,缓解鲜菜及成品蔬菜集中上市可能带来的销售压力。加大龙头企业的培植和引进力度,重点发展以分级筛选、洁净包装、保鲜储藏为主的初级加工龙头企业,以脱水、速冻、腌渍为主的蔬菜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和以冷藏运输为主的蔬菜流通龙头企业,不断延长产业链条,促进蔬菜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巩固和提升产业效益。到2012年,全市蔬菜可加工转化能力达到20%,建成亿元级蔬菜生产加工企业5家,蔬菜主产地的每个区县(自治县)都建有蔬菜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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