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财政厅等七部委关于做好今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贸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济南铁路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做好今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鲁发改经贸〔2008〕229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局、农业局(农委)、物价局、粮食局、供销社,济南铁路局各直属站、车务段铁路经营集团公司:
  为做好2008年化肥生产供应工作,保持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通知》(特急发改经贸[2008]58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化肥生产供应的重要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是防止价格出现明显通货膨胀的重要基础。切实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对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确保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部门要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化肥生产、稳定化肥市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当地化肥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
  二、确保国家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要继续落实好国家支持化肥生产,控制化肥出口,降低流通费用,稳定化肥价格,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国家已采取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等措施,弥补化肥价格上涨影响种粮农民增加的支出。在此情况下,保证化肥供应,确保春耕期间化肥不断档、不脱销,对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夺取粮食丰收至关重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对化肥生产、运输、出口、税收、价格、淡季储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把国家扶持化肥生产发展,保证市场供应,保持价格稳定的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化肥价格、质量和市场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化肥价格、市场和质量的监管,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化肥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生产、流通环节中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能买到优质价廉的放心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