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原市特勤三中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并发改投字[2008]91号)
市公安消防支队:
并公消报[2008]56号文收悉。
为适应太原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要求及市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对《太原市特勤三中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大运路东,占地面积20亩。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86平方米,其中:执勤楼2186㎡,消防车库1314㎡,训练塔300㎡,器材库443㎡,食堂229㎡,锅炉房及浴容214㎡。同时,按要求配置消防车辆(10辆)及消防器材、防护装备等。
三、总投资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按3722万元控制,其中:该项目土建及构筑物投资按1150万元控制,消防车辆购置1892万元,消防器材519万元,防护装备1613万元,共计2572万元。所需资金来源分别为:土建工程费除国家已安排资金100万元,市已安排配套资金300万元外,其余资金拟争取国、省投资,不足资金由市财力解决;车辆、器材、设备购置费由小店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驻地企业筹措解决;该项目建设用地由小店区政府安排解决。